在万历卅三年的一次重大事件中,楚国宗室因不满朝廷对楚太子案的判决,竟敢于劫取了为明神宗贡献的“皇杠”,获赃二万两白银。湖广巡抚赵可怀拘捕了该等宗室,欲加审讯,却遭到楚国宗室们杀害。在此案的审定过程中,又引发了明廷的党争。此案,也是楚藩案的一部分,与妖书案迭有相关,因此被称为二书二楚。
这起事件牵涉到了一个名叫王守仁的人,他与宗亲王锦袭向神宗上奏,指出自己家族祖先定远侯王弼与朱华奎祖先楚昭王有姻亲关系,其财产却被楚国霸占。然而,当时的情况是朱华奎回应说当年王弼被蓝玉谋反牵连,被明太祖赐死,不可能留下如此多财产。
此外,还有关于火灾和土地侵吞的问题。尽管最终调查结果表明说谎者“王守仁”确实是在撒谎,但朱华奎仍然决定以助工为由奉献给神宗白银贰万两,以“皇杠”搬运。这一举动并未逃过不满者的眼睛,在运送途中,被不满楚太子案的楚国宗室劫走。
湖广右参政薛三才、按察使李焘、巡按吴楷向朝廷报告了这一情况,并认为这是宁王之乱的翻版。沈一贯则认为这是谋叛行为,并建议调集兵马攻打楚国。但最终,这个请求没有得到批准,而是将事情处理成了抢劫案件而非叛变。
在随后的审理过程中,有四十余人入狱,其中包括许多无辜之人。甚至在处刑时承天府爆发大地震,有传言指责这是一种政治上的迫害。而一些评论家如袁宏道也对这一事件表示同情,他们认为这种处理方式对于老臣来说实在令人怜悯。此事至今成为南明朝的一个重要历史节点,不仅暴露了权力斗争和官场腐败的问题,也展示了一段复杂且充满悬念的人物关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