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渔(1610-1680),字谪凡,号笠翁,原名仙侣。生于江苏如皋。他是明末清初的文学家和戏曲家。在18岁时,他补任博士员,并在明代中过秀才,入清后无意仕进,从事著述和指导戏剧演出。他居于南京,将居所命名为“芥子园”,并开设书铺,编刻图籍,与达官贵人、文坛名流广交。他的作品包括《凰求凤》、《玉搔头》等戏剧,以及《肉》、《觉世名言十二楼》、《无声戏》、《连城壁》等小说。此外,他还与《闲情偶寄》等书有着相同的作者。
李渔似乎没有做过太大的恶事,即便身为“导演”,他能够利用职权,与演员干些苟且之事,但对于那些与他有绯闻的人,他都负起责任来了,将她们娶为房室,并不曾始乱终弃。因此,可以说李渔对待女性相对宽容,不像其他时代人物那样严格遵循传统伦理规范。
然而,这也让李渔饱受批评,被讽刺为“善逢迎”。人们认为他带领妻妾媳女奴婢组成的戏台班子专往富贵人家去唱戲,这被视作是一种低俗和投机取巧的行为。不过,也有人认为这不过是一种文化发展的手段,让乡镇和豪门都能接受到文化教育,无论是哪种方式,最终都是为了促进文化交流。
至于被骂“性龌龊”一词,这或许有些过分,但却反映了当时社会对于这种行为的看法。而作为一个同时期的人物,其行为自然会受到不同人的评价,有的人可能会觉得这是正常的一部分,而另一些人则可能感到震惊甚至愤慨。但无论如何,李渔留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他的作品,更是一个时代背景下的个人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