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末年的三大赋税之争:辽饷、剿饷与练饷的兴衰史
在万历四十六年,为了应对辽东军事压力,户部尚书李汝华提议增加土地税额,每亩加征银九厘,共计五百二十万零六十二两。崇祯四年,再次提高到一分二厘,总计银六百六十万两。此外,还包括关税、盐课及杂项的征收,使得总收入达到了七百四十万八千二百九十八两。
随后,崇祯十年,因民变需要,加征“剿饷”,总数达到了二百八十万两,一直持续至十三年停止。而在崇祯十一年,当清兵入侵边境时,为应对战争开支,又加派了“练饷”七百三十万两,这些措施不仅激化了社会矛盾,也成为明朝灭亡的一个重要因素。
这些加派措施使得普通农民负担极重,他们被迫将所有积蓄用于缴纳各种税款。顾炎武记载:“民田一亩值银七八两者,纳饷至十两。”这种情况下,小农经济难以为继,最终导致了大量人口流离失所和反抗运动。
然而,在顺治元年,大清国摄政王多尔衮发布令旨,将这些加派全部蠲免,并恢复为原来的正常征收标准。但即便如此,这些政策并未得到彻底实施,由于清初财政困难和军费需求巨大,加上地方官员私自增征等问题,这些历史遗留的问题一直影响着清代人民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