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化中(?~1625.9.20),字民谐,号熙宇,山东济南府武定州(今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人。万历三十五年(公元1607年)进士,历任内黄、泾阳知县,有善政。泰昌元年提升为御史,当时熹宗幼年即位,没有母后,宫府危疑。化中上疏大臣方从哲,报告上闻。他耿直、清廉,勇于扶正压邪。在奏章中,他陈述了八件事:宫禁渐弛、言路渐轻、法纪渐替、贿赂渐章、边疆渐坏、职掌渐失、宦官渐盛和人心渐离,这些话都切中事理。
他与杨涟等上书魏忠贤揭发崔呈秀的贪污行径,但遭受诬陷,被下狱酷刑,最终冤死狱中,与同遭冤杀的杨涟、高斗、中周瑞和章并称为“东林六君子”。崇祯初年才得平反,被赠官太仆卿,并追谥“忠愍”。
国之将亡也,以先戕其善类,而水旱盗贼乘之。故祸乱之端,士君子恒先被其毒。此乃明朝所谓“三案”之一,用以剪除善类,为国安危所关紧要。而后世纪念者,如清初惠民县修建双忠祠,以纪念袁化中与李浚二人,其主要成就是作为前六君子的代表人物而被后世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