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代之前津南地区的屯田种稻,为小站稻的种植奠定了基础。早在宋、辽对峙时,曾任沧州节度副使而“实专郡治”的何承矩,率先提出在“缘边”(今津南一带)屯田种稻,宋太宗赞同何承矩的奏议,命为制置河北缘边屯田使,实施屯田。元代,于直沽之沿海口一带,继续屯种。
到了明代,屯田得到了更大发展。明永乐二年(1404),明成祖朱棣派功臣亲兵,大批移民到津南开荒种稻。弘治元年(1488),丘浚又提议,将华北滨海平原皆可广行水利化斥卤而为良田。万历二十五年(1597)春,就有户部奏天津巡抚万世德天津开田一事:查得天津沿海一带胶河水淡,可树嘉禾,即将环海荒田地,加以印照世为己业,每亩最高收四五石。此后,在汪应蛟任天津海防巡抚期间,在白塘口、葛沽两处实行军垦民种5000余亩,其中水田2000亩。
采用的是江南围 田耕作办法,以“求、仁、诚、足、愚、食、力、古、所、贵”10个字命名,因人称“十字围”。围 田的格局是“一面滨河三面开渠,与河水通”,深广各1.5丈,不仅能防涝,还能降低地下水位减轻土壤盐分,并利用潮汐进行灌溉和排出尾水,使土壤盐碱成分降低。
汪应蛟见南方兵士能种 水 田,因此在撤除兵队后力倡留兵屯 田,并辅以右卫军人二千三百余名……岁得美谷盖二万石有奇。在此轮作制中,对周围地块返碱和消灭病虫杂草起了重要作用。此法对天 津此后小 种 稻 的 发展起 了 重 要 作 用。
徐光启因修历书,被朝臣所不满遂托病来到天 津,从万历四十一年至 天启 元年(1613~1621),先后四次 屯 田,将开垦 水 利 荒 政 三 方 面 实 践 及 心 得 总 结 于《农政全书》中。他分析近 海 重 碱 之 地 初 开 时 不宜 稻,因为洗碱不够,最终完成了 南 稼 北 移。在 天启 二 年(1622),巡按御史张慎言提出 天 津 屯 田 奏 议,他总结归纳了 五 种 开 种 法:“官 种 佃 种 民 种 军 种 屈 种”。
其间,有左光斗委托卢观象试办 “屯 学”,既可增谷又可开功名之路。“每入学给衣巾授之百亩,让自耕之,每亩收租稻一石”,结果喜人,“昨岁六百亩 今 为 四 千 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