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战国末年出生于楚国上蔡(今河南上蔡西南),原名通古。李斯开始在郡中担任小吏职位,后来深受荀子的影响,学习帝王之术,并最终进入秦朝。在秦朝,他从一名郎官逐步升迁为长史和廷尉,并且对秦王政灭六国起了重要作用。他与王绾、冯劫共同制定了尊皇帝的礼仪制度,并被任命为丞相。作为丞相,李斯提出了多项改革措施,如拆除城墙、销毁民间兵器、禁止私学以及焚书,以巩固中央集权。此外,他还参与制定法律并推行统一车轨、文字和度量衡制度。
然而,在秦始皇去世后,由于他与赵高的矛盾,最终导致了他的下场。在赵高的指控下,李斯被迫自杀,并且他的三族也遭到了惩罚。这段历史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一大教训,也是对“君子”形象的一次巨大摧毁,使得“李斯”的名字成为了一个谴责暴政专制的人物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