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龙(1617年—1684年),字北溟,号于山,是清代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方山县)人。他入仕之路起步低微。在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他参加了太原的乡试,虽然未能考中,但以副榜贡生身份被送往国子监读书。随着明末清初时局的动荡,他在安国寺隐居六年,再次游学四年的时间是在太原“三立书院”。他的志向远大,他曾写下《鸡冠花》,借物抒发胸中的豪情:“亭亭赤帻岸台端,傲出风霜不自寒。要识朝阳凭一唱,扶桑高捧海澜安。”家人听闻他选官的消息既欣慰又忧虑,欣慰的是儿郎终于有了一份正堂之职,而忧虑的是天涯万里旅途,或许终将无归。为了筹措行资,他不得不典当田地和房屋,只能雇佣五个仆人才能启程。他来到晋南稷山县,在那里拜访了好友武祗遹。武祗遹叹息道:“广西为官难度,你还需三思!”然而于成龙坚定回答说:“我们虽非科第贵族,上古皋、夔、稷、契岂仅科举所及?我此行决心,不以温饱为志,以‘天理良心’为誓。”意味着即便没有进士身份,我们也可以追寻上古贤臣的光辉。我这次出仕绝非为了家族的富贵与温饱,我誓言不忘“天理良心”的重要性。这段经历体现了他对个人信念和职业操守的一种坚持和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