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解缙,1369年生于江西吉水(今江西吉水),1415年逝世。在明代,我以书家著称。字大绅,一字缙绅,号春雨。洪武时期,我考取进士之选,并官至翰林学士。我自幼聪颖绝人,其文风雅劲奇古,诗豪放如羊瞻所为,书法小楷精绝,无不佳。狂草一时传诵,但纵欲无法。
当时人多能书,我被视为首屈一指。当笔触落纸圆滑纯熟的那一刻,便是永乐之际的盛名。墨迹《黄庭》,全摹临右军,以笔婉丽端雅见长。我有两部著作:《文毅集》、《春雨杂述》等,其中包含了关于书法的论述。此外,还有《自书诗卷》、《书唐人诗》的墨迹流传至今。
其中,《自书诗卷》是一篇章草作品,以纸本墨迹形式保存。在永乐八年(1410)我因贬官而在南京寓居期间信笔所成。这幅作品中锋用笔圆转纯熟、行笔迅急气势奔放,如同泉涌般连贯到底,与抒情表现相得益彰。我在这基础上又融入了“二王”的韵味,在行与草之间找到平衡,使线条流畅体势舒展显得坦荡自然。
我的笔画粗细参差曲折多变,有时甚至颠狂翻腾错综复杂,最特别的是竖画纵笔毫不迟缓,一蹴而就。而到最后几句“付于有识者自辨之”,狂放不羁气势升华到了极致,如同《自叙帖》的意境充满浪漫色彩。这件作品是我艺术追求和实践经验的结晶,是我生命中的宝贵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