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深知,了解地方的户口、田地和物价情况并不容易。到了晚明时期,中国的商业经济发展得非常显著,有人甚至称之为“资本主义萌芽”,但与宋代相比,它在商业化方面仍然落后。整个明朝的铸币能力仅相当于北宋两年的水平。这意味着当时即使是铸造一百万贯钱,也难以做到。在政府放弃了复杂的商业管理方式,将社会组织简化的情况下,面对日益复杂的问题,他们却找不到合适的手段来处理,只好更加强调道德纪律和意识形态。
从现代人的角度看,明代应该使用法律手段,比如民法典来解决问题,但他们将所有问题都归结为道德价值,用简单的道德原则,如尊卑、长幼、男女来解决问题,以此取代法律。明帝国几乎完全被文人文化所主导,其行为总是以高尚的伦理标准自居,这种以道德为基础建立国家的事物,其虚伪和不切实际程度达到了中国历史上的极致。
可以说,这正是由于全面抛弃技术,并用道德替代法律,而导致这种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