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深知,了解地方的户口、田地和物价情况并不容易。到了晚明时期,中国的商业经济发展得非常显著,有人甚至称之为“资本主义萌芽”,但与宋代相比,它在商业化方面仍然落后。整个明朝的铸币能力仅相当于北宋两年的总量,这表明了它在这个领域的不足。在那时,政府放弃了商业化管理的手段,并尽可能简化社会组织机构,但面对日益复杂的事务,却找不到合适的技术方法来解决问题。于是,他们选择通过道德纪律和意识形态来应对这种局面,从现代人的角度看,那时候应该用法律手段如民商法来处理的问题,都被归结到道德价值上去了,用简单的道德原则,如尊卑、长幼、男女等,以此取代法律。
明帝国几乎完全文人化,每个方面都以道德伦理自居,这种以道德为基础国家的社会,其虚伪和不切实际的情况达到了中国历史上的顶峰。这正是由于明代全面放弃了技术,而用道德替代法律所导致的一系列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