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的核心职能(六部简述)
一、尚书与侍郎:中央行政机构中的六部长官,分别是尚书和其副手侍郎。
二、吏部之权力:负责全国官员的任命、考核、升迁以及调动等事务。
三、户部财政管理:掌控国家土地资源、民众户籍登记以及赋税征收与财政支出的各项事宜。
四、礼仪典章:主管国家法度制定及实施,以及祭祀活动学校教育系统的运作,并负责接待外国使节等重要礼仪事务。
五、新军器选用:兵部则专注于武将人才选拔和培养,以及兵力的组织编制管理和军械装备采购等工作。
六,刑罚执行:刑部主要负责法律体系建设及其执行,如审理刑事案件和处理相关司法问题。
七,工程建设与管理:工部则涉及山林资源开发利用、大规模屯田计划推进以及各种工匠技能培训,还包括水利设施维护与交通网络规划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