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朱常淓(1607—1646),安徽凤阳人,俗称小潞王,字中和,号敬一主人、敬一道人。明太祖朱元璋十世孙,潞简王朱翊镠第三子,是万历皇帝亲侄。在崇祯四十六年【1618】,我袭父潞王爵位,并在河南卫辉建立藩国。在位二十六年后,当明朝灭亡于清军之手时,我流寓杭州。
弘光元年(1645)五月下旬,当清军渡江并俘虏弘光帝时,我被推举为监国。邹太后命我监国,并指出:“尔亲为叔父,贤冠诸藩。”然而,在不久之后,即当日或次日,我便派代表陈洪范与清军和谈,而马士英等大臣则逃离了杭州。随着情况的发展,最终在七月十四日,我们投降了清军,被送至北京。
虽然我在政治上无所作为,但却是明代杰出的音乐家和书法家。我在绘画、音律、书法等方面都有非凡的造诣,如《历代画史汇传》中记载我的“善竹石”,而现在还能见到我所刻石碑“月外兰”。我还精通制琴,以其设计的“潞琴”闻名遐迩,而每张潞琴都有编号,使其成为极高级别的礼物之一。
此外,我撰写了一部音律专著《古音正宗》,收录了自己创作及收集古琴曲共50首。这本书由潞王府于崇祯七年刻印,为七册之巨。我最擅长的是书法,其手书石刻至今仍保存完好,有些甚至被镶嵌于崇圣祠墙上,这些珍贵文物直到清初才得以幸存。
最后,在第二年的五月初九日(1646年5月23日),与其他多位藩王及弘光朝廷官员一起,因谋不轨而遭遇惨剧。但即便如此,那些对艺术有着深厚贡献的人生,却成为了历史的一部分,让后人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