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几百年前的明朝时期,胡椒是一种极其珍贵的物品,它的价值甚至超过了银子。在那个时代,胡椒被用作官员的工资,而不仅仅是作为一种调味品。《金瓶梅》中就有描述,一位富有的女性李瓶儿拥有一茶叶箱,其中装满了四十斤沉香、两百斤白蜡、两罐水银和八十斤胡椒,这些珍贵物品足以换取大量的银子。
在《瀛涯胜览》记载中,永乐年间,每100斤胡椒可以卖出一两银子的高价。然而,当时政府将胡椒折算成俸禄的时候,其价格更是上涨至每斤10到20两银子,这使得胡椒在某些时候比现行货币还要值钱。
明朝皇帝朱棣开心地用胡椿发放给官员们,他们可能不得不去邻居家借点肉来做烤肉,因为他们手中的金钱价值远低于他们所持有的胡 植。所以,我们可以理解为何古人会将如此宝贵的东西当作货币使用。
虽然现在我们常常见到市场上的各种香料,但历史上最早记载关于这些香料的是西晋司马彪的《续汉书》,其中提到了石蜜、黑盐和胡 植等。这三种材料都来自印度,被认为是非常稀奇且昂贵的商品。在唐代,由于进口途径较长,因此这类香料在中国也相当珍贵,并且与金相比同样有着高额价值。
随着时间推移,尤其是在郑和下西洋之后,大量新资源流入,使得这些原先昂贵商品变得普遍而廉价。而当时的大规模运输能力,以及对外贸易网络的建立,也使得国家财政状况显著改善,从而减少了对这些资源依赖性强的地缘政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