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举制度源起于隋朝的开皇七年。
2、在隋朝之前,中国古代官吏选拔体系各朝各代有所不同,但荐举任官制始终扮演着重要角色。魏晋南北朝实行“九品中正制”,世家大族控制乡举里选,使得仕途被他们垄断。评选士人和选拔官员时,强调士庶之间的差异以及门第高低,不仅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而且机构重叠,人力过剩导致了“官多民少,十羊九牧”,并出现了“清干良才,无一百分之五”的情况,这些都暴露了荐举制度的严重问题。隋炀帝建立政权后采取果敢改革措施,对九品中正制进行废除,并创立科举考试制度。
3、隋朝初期的科举考试是结合地方推荐与中央考试的一种形式。在开皇七年的设定中,每年由各州推荐贡生三人参加京城的考试,并根据成绩授予秀才称号。而到十八年(598年),考核内容进一步细化为两科:志行修谨和清平干济。这两科是由京城五品以上文武官员以及地方总管和刺史进行推荐考生的。随后,由于隋炀帝即位,他扩大了科目至包括文才、武艺、德性及治国能力等十个方面,并规定只要表现出一种才能,即可录用,同时提升其职位。此外,还特别设立进士科,以诗赋和策略试题作为考试标准。这标志着科举制度确立的一个重要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