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举制度源起于隋朝的开皇七年。
2、在隋朝之前,中国古代官吏选拔体系各朝各代有所不同,但荐举任官制始终扮演着重要角色。魏晋南北朝实行“九品中正制”,世家大族控制乡举里选,使得仕途被他们垄断。评选士人和选拔官员时,强调士庶之间的差异以及门第高低,不仅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而且机构重叠,人力过剩导致了“官多民少,十羊九牧”,并出现了“清干良才,无一百分之五”的情况,这些问题暴露了荐举制度的严重缺陷。隋朝建立后,对这些问题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并废除了九品中正制,以创立科举考试。
3、隋朝初期的科举考试是结合地方荐举与中央考试的一种形式。在开皇七年的规定中,每年各州推荐贡献出三名秀才来京城参加考试,而在十八年的规定中,则将科目分为志行修谨和清平干济两类,由京城五品以上的文武官员及地方总管和刺史共同推荐考生参加。随着时间的推移,即使在隋炀帝即位后,也进一步扩大到包括文才、武艺、品德和治国才能等方面十个科目,并由文武五品以上的人物进行推荐。此外,还设立进士科,将诗赋和策论作为考核标准。这标志着科舉制度正式确立的一个重要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