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举制度源起于隋朝的开皇七年。
2、在隋朝之前,中国古代官吏选拔体系各朝各代有所不同,但荐举任官制始终扮演着重要角色。魏晋南北朝实行“九品中正制”,世家大族控制乡举里选,使得仕途被他们垄断。评选士人和选拔官员时,强调士庶之间的差异以及门第高低,不仅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现象,而且机构重叠,人力过剩导致了“官多民少,十羊九牧”,甚至出现了“清干良才,无一百分之五”的情况,这些都暴露了荐举制度的严重问题。隋炀帝建立政权后,对此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将九品中正制废除,并创立科举考试制度。
3、隋朝初期的科举考试是结合地方荐举与中央考试的一种形式。在开皇七年的规定中,每年由各州推荐贡士三人参加京城的考试,如果成绩优秀,就能获得秀才称号。而到了十八年(598),考核内容进一步细化为两科:志行修谨和清平干济。这两科分别由京城五品以上文武官员和地方总管、刺史进行推荐考核。当隋炀帝即位后,他进一步扩展这套系统,使其包括文才、武艺、德行和治理能力等十个方面,从文武五品以上的官员开始推荐人才,并且只要表现出一项才能,就可以被录取。此外,还设立了进士科,以诗赋和试策作为评价标准。这标志着科举制度逐渐成型并得到官方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