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举制度源起于隋朝的开皇七年。
2、在隋朝之前,中国古代官吏选拔体系各朝各代有所不同,但荐举任官制始终占据重要地位。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世家大族控制乡举里选,垄断仕途。士人评定与官吏选拔时,强调士庶之分和门第高低,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格局。由于机构重叠和人才过剩,“十羊九牧”、“百分无一”的问题频发,使得荐举体制的弊端日益显现。在隋炀帝统治期间,为彻底改革而废除九品中正制,并创立了科举考试制度。
3、隋朝初期的科举考试仍处于试点阶段,将地方荐舉与中央考试相结合。在587年的开皇七年,该制度正式实施,每年各州推荐贡士三名到京城进行考试,并授予秀才称号。而到了598年的十八年,便进一步细化为志行修谨和清平干济两科,由五品以上京官或地方总管及刺史负责推荐考生。此后,当权者扩展为包括文才、武艺、品德和治能等方面的十个科目,并由文武五品以上职位的人员进行荐舉,有着一技之长即可录取并根据成绩升迁。此外,还设立了进士科,用诗赩和策略来考核。这标志着科举制度确立的一个重要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