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中国的官吏选拔制度一直是多变且充满争议的。隋朝之前,每个朝代都有自己的选择官员方式,但一个共同点是“荐举任官”这个制度始终占据了重要地位。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九品中正制”被奉行,这一制度让世家大族控制了乡里的举荐和选拔官员的权力,使得士人和庶民之间存在严格界限,即便在下层也难以出现世家的孩子,而上层则不可能出现寒门出身的人。
这一体制导致了机构重叠、人才浪费的问题,即使如此,推荐和选拔仍然依赖于门第高低,不仅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而且由于缺乏有效监督,有时候会出现“十羊九牧”,即大量优秀人才无法得到识别和利用的情况。
隋炀帝统治初期,因应这些问题,他决定彻底改革这一体制。587年,他废除了“九品中正制”,并创立了一种新的考试形式——科举考试。这一新系统结合了地方荐举与中央考试,为每个州定每年招收贡士三人的规矩,并设立文武两科进行考试。
随着时间的推移,隋炀帝进一步扩展了科目,将其增至包括文才、武艺、品德、治能等方面十科,并规定由五品以上京官及地方总管、刺史进行推荐。此外,还特别设立了一项进士考核,以诗赋和试策为标准来评估考生的能力。这标志着科举制度正式确立,它将成为后续千年的重要选拔机制,对中国历史产生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