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举制度源起于隋朝的开皇七年。
2、在隋朝之前,中国古代官吏选拔体系各朝各代有所不同,但荐举任官制始终扮演着重要角色。魏晋南北朝实行“九品中正制”,世家大族控制乡举里选,使得仕途被他们垄断。评选士人和选拔官员时,强调士庶之间的差异以及门第高低,不仅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现象,而且机构重叠,人力过剩导致了“官多民少,十羊九牧”,甚至出现了“清干良才,无一百分之五”的情况,这些都暴露了荐举制度的严重问题。隋朝建立后采取果敢措施进行改革,将九品中正制废除,并创立了一套新的科举考试系统。
3、隋朝初期的科举考试处于试点阶段,将地方推荐与中央考试相结合。在587年的开皇七年,由每个州推荐贡生三人参加京城的考试,并根据成绩授予秀才称号。而到598年的十八年份,就设立了不同的科目进行考试,那时共有志行修谨和清平干济两种类型,只要由京中的五品以上官员或地方上的总管或刺史推荐,即可参加考核。随着时间的推移,当权者扩展到了文才、武艺、品德和治能等方面十个科目,并要求文武五品以上级别的人员来进行推荐。此外,还规定只要有一项才能就可以录用,并且能够根据能力升迁。这标志着科举制度确立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此外,还设立了一种名为进士学子的新式选拔方式,他们通过诗赋和策论这两种形式进行考核,这是确立科举制度的一个关键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