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举制度的起源可追溯到隋朝。
2、在隋朝之前,中国古代官吏选拔体系各有不同,但荐举制始终占据重要地位。魏晋南北朝实行“九品中正制”,世家大族控制乡举里选,垄断仕途。在评定士人和选拔官员时,强调士庶之分和门第高低,这导致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此外,由于机构重叠和人浮于事,一些地区出现了“官多民少,十羊九牧”、“清干良才,无一百分”的问题,使得荐举制度的弊端显而易见。随着隋朝的建立,它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将九品中正制废除,并创立了科举考试制度。
3、隋朝初期的科举考试是结合地方荐举与中央考试的一种形式。开皇七年(587年),设定每年各州推荐贡士三人的制度,并规定其进入京城参加考试。如果成绩优秀,就被授予秀才称号。十八年(598年)之后,又增加了分科考试,其中包括志行修谨和清平干济两科。这两科由京官五品以上及地方总管、刺史推荐考生参加。当隋炀帝即位后,他进一步扩展并完善了这套系统,将其扩展至文才、武艺、品德和治能等方面十个领域,并要求文武五品以上级别的人员参与推荐。此外,还设立了进士科,以诗赋和试策为主要内容进行考核。这标志着科舉制度确立的一个重要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