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举制度源起于隋朝的革新之手
2、在隋朝之前,中国古代官员选拔体系各有其特点,但荐举制始终占据重要地位。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世家大族控制乡举里选,垄断仕途。士人和庶民的差异以及门第高低被强调,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此外,由于机构重叠和人才过剩,“官多民少,十羊九牧”,且良才难以显露,“清干良才百分无一”。这些弊端在隋朝建立后得到彻底改革,当时废除了九品中正制,并创立了科举考试。
3、隋朝初年的科举考试是一种结合地方荐舉与中央考试的试点措施。在开皇七年(587年)就已经定下规则,每年各州推荐贡士三人参加京城的考试,其中表现优秀者称为秀才。到了十八年(598年),分科考试开始进行,那时候只设志行修谨和清平干济两科,由五 品以上京官或地方总管及刺史推荐考生参与。当隋炀帝即位,他进一步扩展了考核范围,使其包括文才、武艺、品德和治国能力等方面十个科目,并由五 品以上文武官员进行推荐,同时规定只要有一项才能,就可录取并根据成绩升迁。此外,还设立了进士科,以诗赋和策略试题作为考察标准。这标志着科举制度正式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