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两代,不许官员买房的政策进一步扩大化,朝廷禁止所有官员在工作所在地买房。如发现旗人在工作所在地买房,当地官员也有责任向朝廷举报,如不举报,一旦查出,跟着买房人一起受处分。
唐朝卖房“先问亲邻” 唐朝出台了一种持续了一千多年的限购政策,“天下诸郡……有田宅产业……先已亲邻买卖。”(《唐会要》卷85)即全国不管哪个城市,一切地皮和房产,想出售,先问亲戚和邻居。此后,五代十国规定,在卖房的时候,要先问四邻和族人是否想买,如果他们不愿,或出的价太低,你才能卖给其他人。宋朝规定得比五代十国时还要细致,更明确了征求意见的顺序:先问族人,再问四邻。
假如你不问亲邻,那么如果你的新住户很快就向官方告状要求以原价赎回,并重新出售,同时将房屋作为首选对象再次销售给其他家属或同村居民。如果这都无法满足,只有等待逃荒的人归来或者急需用钱时,你不得不主动销售。而这些操作必须有见证人的签字画押、购买合同、缴税证明以及公章才不会被追究。这一切都是为了保护当时的宗族制度。
中国古代社会基础是宗族制度。一切的土地财产,在法律上与道德上都是个人与家族共同拥有的一部分,而特别是由祖辈留下的房屋,如果未经叔伯兄弟同意就出售,将会伤害其情感与利益。为了维护这种基础制度稳定减少内部纠纷,加强政府对每一户居民控制,便于人口统计、税收征收及案件勘破,这样设置了亲邻障碍必定减少交易增加迁徙难度,让百姓固定到土地上便于管理。
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颁布法令:“现任京城之臣除居住之外,无得于京师购置产业。”此为限制兼并平衡市场供需,让老百姓也有机会购买住宅。当今政府通过招拍挂方式让国家土地给开发商,这与宋朝实封投状相似,即公布地块底价,有意者写出最高价格投入箱中,最终公开高低比较,以最高者得地皮为准。
至於明清两代,不许官员购买住宅的政策更进一步发展,只允许工作地点以外地区购置。在明代,其违反者的处罚包括笞打50次开除职务没收资产;而清代则增加了对于旗籍人员相同规定,对隐匿情况发生行为者进行严厉惩罚。此皆旨在防止贪污腐败维持皇权统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