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明时期,尽管商业经济取得了显著发展,被誉为“资本主义萌芽”,但其商业化程度仍远不及宋代。明代的货币流通量仅相当于北宋两年的铸钱量,即便如此,也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面对复杂的社会事务,政府放弃了商业化管理手段,将注意力集中在道德纪律和意识形态上,以此来应对技术解决不了的问题。
这种文人化的国度,以道德伦理为核心,追求一种虚伪、不切实际的人生观念。在这个时代,人们更倾向于遵循传统礼仪和道德规范,而非法律条款。这种情况导致了明代全面否定技术,用道德替代法律,这种做法达到了中国历史上的极致,可以说这是文人的国家文化与市场经济之间的一次尝试,但最终未能实现真正的市场机制与现代法治体系之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