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历史的长河中,明朝的都司卫所扮演着一份特殊而重要的角色。洪武初年,这种军事机构被朱元璋建立,它最初名为都司、行都卫,最终在宣德年间稳定下来。明朝时,全國共有十六个都司和五个行都司,每一个布政使司(即行省)下都会设立一个这样的机构,其军事长官称为“都指挥使”,与布政使同驻一城。
这些机构分布于全国各地,包括山东、浙江、江西、福建等地,都司负责当地的治理和防御。而行都司则设在边境地区,以辅助本省的管理和防御,如陕西行都司治甘州卫,山西行都司治大同府。
除了正常的军事职责之外,明代的大宁都 司还曾经辖境相当于今天的河北长城以北和辽宁西拉木伦河以南地区,但后来移至保定府;辽东都不 司则辖今日辽宁大部;万全都不 司治宣府左卫,则是现在河北省内外长城一线赤城、怀来以西和宣化、阳原以北地区。此外,还有奴儿干都不 司治特林,即今俄罗斯远东州,一直到库页岛附近区域。
留守司则专门负责皇陵的守护工作,如中都是安徽凤阳府设置,与兴都是湖广承天府设置。在地方行政上,这些组织不仅负责军事,还涉及民政管理,并且由单一组织统管两者。这类涉及民政较深且拥有大量屯田土地的地方,被称作实土卫所,而那些没有大量屯田或主要依靠官府供给的人口,则被视为无实土卫所。
尽管如此,由于后来的制度变动,以及屯田制度逐渐废弛,使得原本完善的系统最终破坏了,从而失去了维护国家安全与抵御外敌入侵的手段。在明朝末期,这些文面上的结构却无法发挥任何实际作用,只能目睹着国家内部动荡与边疆威胁日益加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