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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周与隋朝的物品风范朱常淓的历史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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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朱常淓(1607—1646),安徽凤阳人,俗称小潞王,字中和,号敬一主人、敬一道人。明太祖朱元璋十世孙,潞简王朱翊镠第三子,是万历皇帝亲侄。在崇祯四十六年【1618】,我袭父潞王爵位,并在河南卫辉建立藩国。在位二十六年后,当崇祯十七年【1644年】的明朝灭亡时,我流寓杭州。

顺治二年【1645年】六月,当弘光政权覆灭后,我曾被推为监国,但仅几天后清军至杭州,便投降并被押解至北京。第二年的五月,被杀于北京。卒于四十岁。

在弘光元年的五月下旬,当清军渡江并俘虏弘光帝时,我随请监国。我接受了这个职位,并在六月七日称监国,但仅两天后便派代表与清军和谈。当十一日清军逼近杭州时,我最终选择投降。而随后的几个月里,与其他藩王及官员一起,我们被送往北京,最终遭到杀害,其罪名是“谋不轨”。

然而,在我的生活中,没有对历史产生重大影响的政治活动,而是在音乐、书法等艺术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我是一位杰出的音乐家和书法家,在绘画、音律、书法等方面都有所造诣。《历代画史汇传》记载我善竹石,如今仍有刻有我作品“月外兰”的石碑存于世。

在音律上,我有一手绝活儿,可以制琴,并设计制作了一种名为“潞琴”的高质量乐器,每张琴都有编号,这些琴物是心仪之物,即使崇祯皇帝也把它们视作珍品,用以赏赐给诸王。

此外,还写出了音律专著《古音正宗》,该书共七册,由潞王府于崇祯七年刻印,其中收集了包括自己创作的50首古琴曲。此生虽未能留下深远政治遗产,却以艺术家的身份,为历史留下了自己的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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