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内阁制简介:权力的游戏与皇权的重压
明朝内阁,是从建文四年(1402年)到崇祯十七年(1644年)的皇帝咨政机构,逐渐形成为明朝行政中枢。辅臣的人数不一,有一人至七人,不同称呼自称“阁部”。起初,内阁大学士仅具顾问身份,皇帝是最终决定者的权力,而大学士很少有参决机会。
到了明仁宗、宣宗时期,地位日益受尊崇。自此,内阁的权力日益增大,在明世宗中叶,由夏言、严嵩等人执掌,其地位赫然成为宰相,可以压制六部。不过,即使首席内阁大学士拥有票拟的权力,但必须依赖太监送达批红才能行使职能。
首辅大学士的职权如同以往的丞相,但必须与宦官合作才能执掌大政,如张居正结合冯保。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谁也不敢担当违反祖制的罪名,也不愿从已经取得彻底胜利的皇权中再拿出一部分给阁臣分享,因此内阁进展缓慢,而且始终未能成为中央一级正式行政机构。
另外,由于基本上都是文学侍从之臣出身入阁后权力大小,只决定于票拟被采用的情况,所以呈现为不稳定,没有保障,没有连续性。这导致了他们在政治上的表现并不显著,对民间疾苦缺乏深刻理解,对政事难以提出切实可行措施。
更重要的是,内阁受制于司礼监,这种矛盾深刻但又不得不走司礼监的路子。在中枢系统中,内 阳有票拟权,而司礼监有批朱权,是双轨制。但双方的地位特殊性使得他们难以抗衡,加上两者之间的关系需要通过皇帝来调和,使得他们之间只能有对權力的激烈争夺,而不是真正相维相济。
综观整个明代,无论是严嵩还是张居正,他们之所以显赫,都需讨好司礼监。这表明了在这个时代里,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力量都不能让真正平衡或威胁到中央集權体系。而且,这也意味着尽管有时候会有一些尝试去限制宦官干预,但是总体来说宦官仍旧是这段历史中的一个关键因素,并且影响了国家的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