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解缙,1369年生于江西吉水(今江西吉水),1415年在世逝去。明代书家,以字大绅、号春雨闻名。我曾经是洪武进士,并担任过翰林学士。自幼聪颖绝人,我文雅劲奇古,诗豪放羊瞻,而我的书法小楷精绝,行草皆佳。在狂草方面,我名一时,但纵荡无法。
我的作品被后人赞誉,当时的人认为:“永乐时,人多能书,当以学士解公为首。”我所书的《黄庭》,全摹临右军,其笔婉丽端雅。我著有《文毅集》、《春雨杂述》等,其中包括了关于书法的论述。墨迹中,有《自书诗卷》、《书唐人诗》等珍贵之作。
其中,《自書詩卷》,章草,由我信笔而成,是在永乐八年(1410)被贬官后于南京寓居处创作。这件作品中锋用笔圆转纯熟,行笔迅急气势奔放,如同泉涌,一泄到底,最富抒情和表现力。我之所以擅长此道,是基于“二王”基础流露出《圣教序》的韵味,将行与草相融合,使线条流畅体势舒展显得坦荡。每个笔画粗细不一曲折多变,有时颠狂翻腾错综复杂,而竖画的纵笔毫不迟缓,一蹴而就。
特别是在卷尾“付于有识者自辨之”几个字处,我展示了狂放不羁气势升华到了极致,与《自叙帖》的笔意相似显得浪漫。这件佳作是我长期艺术追求和实践经验的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