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个古老的时代,文人之中,也有脸皮黑厚者,但整体而言,这一阶层之群体人格,是不太爱食嗟来之食的。他们心灵敏锐,其耻感比其他人强烈,大都宁可饿死,也不食周粟。但是,到了晚明时期,他们似乎例外。这是一个充满派对和欢乐的地方,财主家成了他们聚集、吃喝玩乐的场所。在这里,他们雄赳赳气昂昂地大快朵颐,而被吃者则笑嘻嘻乐呵呵,不仅如此,还有扩大鼎锅的大宴宾客,让人们仿佛置身于一个共享美好事物的大同世界。
在这个时代,有些宗室后裔朱承彩会举办豪华盛宴邀请文士和妓女共饮,一年中的中秋佳节,更是隆重举行一次巨大的派对,邀请了南京的张献翼等百余位士子与马湘兰等四十余名妓女共同享受。即使金銮台上的官员也有喜庆活动,比如婚礼,但他们更愿意参加这些公共的餐饮活动,因为那里能找到更多的社交和愉悦。而王伯稠这样的诗人,则只需带上一张口、一副肚皮,就可以随意参加任何派对,无论是否正式邀请,他都会尽情地吃喝。
王伯稠虽然长得英俊潇洒,却并非富裕,只有薄田百亩自给自足,但他却喜欢去别人的家里蹭饭。他并不需要唱歌或做诗,只要能够大快朵颐就好。他的行为让人们印象深刻,他甚至写了一首诗:“天外有凤凰,独立自徘徊。渴饮沆瀣浆,饥餐昆仑芝。”尽管他从未亲手种植过沆瀣浆或昆仑芝,但他还是会毫不犹豫地品尝。
这类人物在晚明时期非常常见,他们既不进入科举制度,也不成为商贾,而是游走于缙绅之间,或奔趋于财主家,或以诗画为生。这份轻松愉悦的情形,与其他朝代迥然不同,那里的文人往往不得不小心翼翼,以免触怒权贵。而在晚明,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对于钱财、权力与文化产生了新的理解与融合。
林春秀这样的人也曾经历过困难,他穷困潦倒,却依旧热衷于文学生活。当他没钱买酒时,他就会去朋友郑铎家蹭酒喝,而且还常常骂个不停。但郑铎没有因此而生气,而是继续提供给他酒水,这样的关系持续三十年,如同一段永恒的友谊。
这种相互尊重与支持,在晚明社会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情感纽带,即便是在高门富户之间,也流传着一种温馨友好的氛围。资本主义萌芽,使得商业开始影响文化领域,同时也促进了文人的经济状况提升,从而改变了他们对于资源获取方式的一般态度。此外,由于国家对学术界较少关注,所以民间开始养起自己的学者来,这也是为什么晚明文人们喜欢“蹭饭”的原因之一。
李渔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带着全家的打算到处讨生活,不畏惧面红耳赤,而金圣叹则用千金换取橄榄油,并且声称将归还,然后却挥霍无度,最终抢白别人的筵席。在这个年代,即便是一笔巨款也可能被视作小事,因此这两位才子的行为更显得不可思议。不过,我们不能否认的是,他们所展现出的这一风格,是由早先那些自由放荡、享受生活精神所孕育出来的一种文化现象。在这个充满诡异色彩的小说世界里,每个人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每次聚餐都是一次探索新奇的事物和交流思想感情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