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初年,贪官污吏被处决,惩治之严酷,以六十两以上银两即可判死刑,并且将其枭首示众,其皮肤剥去,用草编织成笼子示众,以此震慑他人。然而,即便如此的严厉措施,也无法有效遏制腐败的蔓延,反而形成了“朝杀而暮犯”的局面。
随着时间的推移尤其是在嘉靖之后,士风发生了巨大变化。官僚阶层中的人们普遍将贿赂作为社交活动的一部分,他们之间的交往和权力斗争几乎都围绕着金钱和物质利益展开。那些不参与这种行径或是偶尔表现出清廉的个体,在官场上往往难以有所作为,更不用说能够善终。
在天启年间,有一位名叫魏大中的吏科给事中,他坚持不向任何人送礼,只要有人来找他想送礼,他就会立即举报。但最终,这位正直的小官却因得罪了魏忠贤,被后者通过诏狱谋害身亡。这件事情清楚地展示了当时权力斗争中的残酷性,以及清廉之士在官场上的无奈与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