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汉末年,政论家崔寔以其深邃的政治见识和对国家制度的革新主张闻名于世。出生于涿郡安平(今河北省安平区),字子真,又名台,崔寔在政治生涯中曾担任郎、五原太守等职,并参与撰写了本朝史书《东观汉记》。他不畏权贵,敢于直言批评当时的社会黑暗,并提出国家制度应当根据形势的变化而改变,不应盲目追求过去所谓的“急切之治”,反而要寻求更为适宜与长远可行之道。
在法制方面,崔寔提出了独到的见解。他认为“刑罚者,治乱之药石也;德教者,兴平之粱肉也”,即刑罚是用来治理社会纷争和混乱的一种手段,而德教则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并促进人们的道德修养。在那个动荡不安的时代,他支持汉宣帝采取严厉的手段来恢复秩序,因为那样的措施能够有效地控制犯罪行为。他同时也批评了汉元帝过分依赖儒术带来的宽松政策,这些政策导致了王朝内部的问题,最终成为西汉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
至于赦免问题,崔寔坚决反对统治者的频繁赦令,他认为这样的做法会使罪犯轻易逃脱惩罚,从而加剧犯罪率,让人以为宽容便能获得宽恕,以致更多的人触犯法律。这一循环难以打破,因此主张只有在必要时刻,大幅度隔离之后才进行一次广泛的大赦。此外,他还强调非但不应该轻易放纵罪犯,还需有足够的心智去考虑后果,以期达到真正维护国家稳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