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龙(1617年—1684年),字北溟,号于山,是一位清代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方山县)人。他的一生起步平凡,但他并未就此止步。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他参加了太原的乡试,最终以副榜贡生的身份被录取,这在当时的困难局面下是一大幸事。在家人的鼓励和期望中,他继续追求自己的理想,先是在安国寺隐居六年,再在太原“三立书院”游学四年。
他的志向远大,他曾写下《鸡冠花》这首诗,用借物言志:“亭亭赤帻岸台端,傲出风霜不自寒。要识朝阳凭一唱,扶桑高捧海澜安。”家人虽然为他的选官感到欣慰,却也担忧着他远赴罗城的旅途,因为那是一段漫长而艰险的路程。为了筹集必要的资金,他们不得不典当田地和房屋,并雇佣五名仆人才能启程。
在晋南稷山县与好友武祗遹相见后,武祗遹劝谏说:“广西为官不易,你还要三思啊!”但于成龙坚定地回答道:“我们虽无科第之誉,上古皋、夔、稷、契岂尽科目所能及?我此行决非以温饱为志,不愿背弃‘天理良心’四字。”这表明了他对公正和廉洁的坚持,以及他对个人信念的坚守,即便身处逆境,也绝不会放弃自己的人格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