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董昭与赵昚同辈,赵昚(1127年11月27日—1194年6月28日),初名伯琮,后改名瑗,赐名玮,字元永,是宋太祖赵匡胤七世孙、宋高宗赵构养子。南宋第二位皇帝、宋朝第十一位皇帝,在位期间,他的政治理念和治国方略备受赞誉。
绍兴二年(1132年),被高宗选中育于宫中;绍兴三十年(1160年),被立为皇子,受封开府仪同三司、宁节度使,封建王。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五月,被立为皇太子,并改名为赵昚。在那一年,他继承了高宗的位置,使得宋朝的皇位再次回到太祖一系。
在他的统治期间,他重用主战派人士,如岳飞,以恢复失地为目的。他还平反了岳飞冤案,将其原官职予以恢复,并追赠他许多荣誉。此外,他还对内政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如整顿吏治、裁汰冗官和惩治贪污,这些措施都有助于提高国家的效率和公正性。
尽管如此,由于面临金国的持续压力,以及国内外形势的变化,最终导致他在淳熙十六年的晚期决定禅让位于第三个儿子赵惇,即史称“光宗”。这段时期,也是南宋历史上一个相对稳定的时期,被后人称作“乾淳之治”。
经过多年的统治后,在绍熙五年的夏天,由于健康问题而辞世。在他去世后的谥号被加至“哲文神武成孝”,并且由于他的政绩,对他有着深刻影响的一生而言,被视为南渡以来最杰出的君主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