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朝的晚期,文士们有着不同的品格。虽然他们通常对吃别人的饭感到耻辱,但这个时代似乎是个例外。在派对上,他们喜欢去财主家里享受免费的美食和饮料。这些文人朋友们聚集在一起,共同分享丰盛的宴席,就像大同世界里的大家庭一样。
有一位名叫朱承彩的人,他家里有钱,但他不愿意私下储蓄。他经常邀请文士和妓女来他的家中共进晚餐。一年一度的大秋节时,他还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宴会,邀请了南京的张献翼等一百多位士子,以及马湘兰等四十多名妓女作为伴侣。
还有一个故事讲述了王伯稠这类人物。他考过一次科举考试但未能通过,从此他决定再也不参加考试,只是专心写诗,并且爱好游历酒局。当有人组织派对,无论是否收到了邀请函,他都会带上一张脸和一个肚子,在山间吃海里的东西,即使家人几月才见到他的影子,也不会回来。
这个王伯稠长得英俊潇洒,身高八尺,有才华却家庭条件有限。他并不珍惜自己的一分钱,而是乐于去别人的家中享用饭菜,不管对方是否友善或熟悉,都能够随意地唱歌、吟诗,或许连“莲花落”都不需要。即便是在喜庆如婚礼或寿辰这样的重要场合,只要开餐的时候,他就会毫不犹豫地坐在桌旁,大快朵颐,一边吃一边发出嘎嘎的声音,一旦吃完就离开,没有任何客套话语。这让其他朝代难以想象为什么晚明会有这样的人物。
王伯稠还写了一首自喻为凤凰的诗:“天外有凤凰,独立自徘徊。渴饮沆瀣浆,饥餐昆仑芝。”尽管“沆瀣浆”和“昆仑芝”并非自己的食物,却依然毫无羞愧地大快朵颐,这种做法在其他朝代极为罕见。而我们无法预测晚明为何出现如此奇特的人物。
除了这种现象之外,还有许多文人选择避免参与科举考试,而不是追求资产阶级资本主义中的事业成就,或是在缙绅之间游走,或是奔向财主家的门庭若市,或是一边写作一边赚取小额收入,比如吴扩人,这个人品不错,对文学也很精通,但是因为没能考取功名,便放弃了继续努力,以布衣身份游走于缙绅之间,与他们交往而不必过分奉承;喝完酒后仍旧谈笑风生,说:“花晨月夕,诗坛酒社,宾朋谈宴,声妓会集。”
林春秀是一位自由撰稿者,同时也是个略知书道的小说家,但生活困顿,无奈之下只能蹭酒喝。他的朋友郑铎虽然富裕,每天都给他送去美酒佳酿,让他狂饮失态至疯狂甚至骂起人来,可郑铎始终保持冷静,不介意林春秀醉打抱怨。此情此景持续三十年,如同日复一日,一点也不显得累赘或懊悔,只因他们彼此尊重与慷慨无求,其友情之深厚令人惊叹。
在那时期,那些文人与富商之间存在一种融洽关系。“阁老阅之家,不惮为贾”,即使最贫穷的地主也愿意成为商贾。而著名文学家的毛晋既是学者又是书商,以其刻书业闻名遐迩;另一位文学巨匠冯梦龙则兼具商业头脑与文学才能。在那个时代,由于资本主义萌芽,“商”的社会地位比以往更高,而文人们正被抬高,因此那些曾经低微的地界现在变成了崇敬所归属的地方。这一切形成了一个特殊的文化现象:民间养士新风,在那个充满变化的大明末年的环境中逐渐流行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