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化中(?~1625.9.20),字民谐,号熙宇,山东济南府武定州(今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人。万历三十五年(公元1607年)进士,历任内黄、泾阳知县,以廉洁著称。泰昌元年提升为御史,他上书论述时政八事,对宫禁弛、言路轻、法纪替等问题提出了批评。
他与杨涟等人揭发魏忠贤的罪行,被魏忠贤所嫉恨,最终因被诬陷受熊廷弼贿赂而遭冤死狱中,与同样遭遇冤杀的杨涟、左光斗、魏大中、周朝瑞、顾大章并称为“东林六君子”。崇祯初年,其名誉得到昭雪,追赠太仆卿,并追谥“忠愍”。
在后世评价方面,《明史·卷二百四十四 列传第一百三十二》记载:“国之将亡也,先自戕其善类,而水旱盗贼乘之。”对明代以来的政治和历史产生了深远影响。在惠民县,有双忠祠纪念袁化中和李浚,是一位不畏强权,不惜牺牲自己,为国家利益奋斗到底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