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对待贪污的官员,惩罚手段之严酷,是历代所罕见。开国皇帝朱元璋,曾经是从最底层走上来的,他深知贪污的危害,因此在一上位,便设法防止其发生。除了严刑酷吏外,他还创造了许多震慑人心的刑罚,如剥皮实草、凌迟抽肠等,这些刑罚实在令人不寒而栗。
然而,即便如此,明朝时期的贪污现象依然屡禁不止,其原因之一在于官员工资过低。在明朝实行的官僚制度下,官员们的工资并不高,而且往往需要自掏腰包支付下属工作费用,再加上养家糊口,不难理解他们为何会选择贪污。历史上的确有不贪之士,但能否长久维持这种生活方式,则是一个问题。
事实上,在朱元璋时期,就有很多因贪污被处死的人物,比如郭桓案。这起案件牵涉众多官员,其涉及金额竟然与当时全国秋粮总数相当,不得不说是一次大规模腐败事件。受牵连者达数万人,这只是一个例子,而整个明朝因为贪污而死亡的人数,更是无法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