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汉末年,政论家崔寔以其深邃的政治见识和对国家制度的革新主张闻名于世。出生于涿郡安平(今河北省安平区),字子真,又名台、元始,他曾担任郎中和五原太守等职,并参与撰写了本朝重要史书《东观汉记》。崔寔不畏强权,不避风雨,以敢言著称。他坚信国家制度必须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和完善,而不能盲目地模仿古代或追求表面的所谓“正统”或“合理”,这与他提出的“决不可‘背急切而慕所闻’”这一理念相呼应。
在法制领域,崔寔有着独到的见解。他认为刑罚是治乱之道,而德教则是兴盛之策,这二者需因时制宜。在那个承受百王遗憾,遭遇厄运交加的乱世背景下,崔寔主张采取严刑峻法来维护社会秩序。他赞赏汉宣帝严格施行法律,从而实现了社会稳定,对此表示赞同;同时,他批评汉元帝过度依赖儒术进行宽政政策,这些都被他视为西汉衰败的原因之一。
对于赦免政策,崰□持有坚定的态度。在东汉后期,由于频繁颁布赦令来缓解阶级矛盾,导致罪犯得到了宽容,而犯罪率并未显著降低。反倒因为轻易获得赦免,使人产生了犯罪的心理倾向。这一循环难以打破,因此他建议应当慎重对待赦免措施,最好间隔十年以上才大规模实施一次,以此来真正减少犯罪率并维护社会秩序。
尽管他的作品《政论》5卷已经散失,只有部分内容保存在《后汉书·崔□传》及《群书治要》中,但他的思想影响力仍然广泛。除了上述关于法制问题外,他还著有另一部重要作品《四民月令》,虽然已佚但部分内容流传至今,被收录在《齐民要术》中继续启发后人的思考。此外,《政论》的残篇尚存,为研究者提供了解读历史与构建未来政治理论框架的一种宝贵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