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汉末年,政论家崔寔以其深邃的政治智慧和对国家制度的独到见解,留下了丰富的思想遗产。字子真、台、元始,他不仅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和史学家,更是敢于直言批评当时社会黑暗现象的人物。在他的眼中,“刑罚”犹如治乱之药石,而“德教”则是兴平之粱肉。当时正值百王之后的衰败与厄运相连,他主张根据时代背景来调整“德”、“刑”的使用,以达到治国安邦的目的。他赞同汉宣帝采取严格法制,使得社会得以安定,但同时也批评汉元帝过于宽仁的政策,为西汉王朝埋下祸根。
崔寔对赦免政策持有坚定的态度。他认为频繁的赦令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反而可能加剧犯罪率,因为它让人们感到法律无力或者轻视法律,从而更加肆意犯错。因此,他提倡不轻易实施赦免,最好间隔十年以上才进行一次大赦,以此来维护法律权威,并且避免滋生更多犯罪行为。崔寔通过这些观点展现了他对于国家治理和法律执行的一贯严谨性和前瞻性思考,为后世留下了一份宝贵的心智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