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举制的起源可追溯到隋朝,这一制度在当时标志着中国古代官吏选拔体系的一个重大变革。
2、在隋朝之前,中国古代官吏选拔的方式各有不同,但荐举任官制始终占据了一席之地。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世家大族控制了乡举里选,几乎垄断了仕途。在士人评判和官吏选拔上,强调了士庶之间的差别以及门第等级,从而形成了一种“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社会现象。此外,由于机构重叠和人员过多,“清干良才”却难以实现,而是出现了“十羊九牧”、“百分无一”的状况,使得原有的荐举制度充满了严重的问题。随着隋朝建立后进行的一系列改革措施,最终废除了九品中正制,并创立了一套新的科举考试制度。
3、隋朝初期的科举考试系统尚处于试点阶段,将地方荐舉与中央考试相结合,每年各州推荐贡士三人参加京城的统一考试,以成绩优异者授予秀才称号。而到了十八年(598年),为了更好地筛选人才,将科目分为两类,即志行修谨和清平干济两科,并由京官五品以上及地方总管、刺史共同参与推荐考生。这一制度安排持续至隋炀帝即位之后,它不仅扩展到了文才、武艺、品德和治能等方面十个不同的科目,而且规定只要具备任何一种才能就可以被录取,并且根据其表现逐步提拔。同时,还设立了进士科,以诗赋和试策作为考核标准,这对于确立并完善后的科举制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