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历史的长河中,明代虽被视为商业经济发展的新起点,但其商业化程度与宋代相比仍显得落后。明朝的货币流通量仅相当于北宋两年的总量,这反映出其经济实力有待加强。同时,政府对社会事务管理的手段也较为简单,不太依赖法律和技术,而是倾向于通过道德伦理来约束人们的行为。这一做法使得明朝社会呈现出一种虚伪和不切实际的面貌,以道德替代法律成为该朝治国之本。
尽管如此,明代文人文化却以此自豪,将道德伦理推至极致。在这种情况下,官员们往往更重视个人的品行和身份地位,而非能力或贡献。此外,对意识形态的一次性强调也导致了信息交流上的困难,使得地方的人户、田土、物价等实际情况难以得到准确了解。这一切都体现了明朝在政治管理上的一种局限性,即过度依赖道德力量而忽视技术进步,从而限制了国家整体效能。
综上所述,明代试图用道德取胜法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社会对于技术解决方案缺乏信心和接受度,其结果是造成了一种高级虚伪与不切实际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