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朝初年,洪武帝朱元璋创立了都司卫所,这是一种军事机构,其名称最初为都司、行都卫,后于洪武八年更名为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和行都指挥使司(简称行都司),直至宣德年间才固定下来。明朝全国共有十六个都是和五个行都是,都分布在全国的布政使司中,每一个布政使司下设有一处都会事机构。这些机构不仅负责地方的军事防御,还涉及到民政管理。
其中,山东、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山西等地的都是分别驻扎在济南府、大理府南昌府、三州府福州府等地。而陕西、新疆四川广东广西河南云贵大宁辽东万全奴儿干等地区则设有各自独立的都是。
除此之外,还有留守 司,它们主要负责守护皇陵,不参与屯田生产,所以没有实土。这两部分以不同的方式对国家进行管理,有些是纯粹的军事组织,而有些则同时承担着行政职能。
当时,在中国境内还发生了著名的地理事件——土木堡之战,这场战斗发生在今天的河北省,是明朝与蒙古联军之间的一次重大冲突。在这场战争中,由于士兵缺乏训练和准备,加上内部矛盾严重,最终导致了明军惨败,并给予了后世深刻教训。
总而言之,明代的大量文人学者对于这个问题提出了许多见解,他们认为这是由于制度设计不足,以及后期制度实施上的失误,如屯田制度废弛以及官员滥用权力,使得原本完善的卫所制度最终崩溃,从而影响到了整个国家安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