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胡惟庸,凤阳府定远县(今属安徽)人。早年随朱元璋起兵,历任元帅府奏差、宁国主簿、知县、吉安通判、湖广佥事、太常少卿、太常卿等职。洪武三年,我被拜为中书省参知政事。六年七月,我凭借李善长的推荐,任右丞相,约至十年进左丞相。我位居百官之首。
随着权势的不断增大,我日益骄横跋扈,擅自决定官员人等的生杀升降,对己不利者,我辄匿不上报。大将军徐达对我不满,我曾诬奏其奸行,但未能得逞。此外,我还千方百计地拉拢因犯法受朱元璋谴责的人,以图谋反,并勾结中丞涂节和御史大夫陈宁,让他们在外收集军马。
这些行为引起朱元璋的极大注意。他深感臣下权力太大,将对各省权力机构进行改革,并令六部奏事不得关白中书省,以进一步削弱了中书省权力。不久,我之子驰马于市坠死于车下,而我杀挽车者,这激怒了朱元璋,他令我抵死,不准以金帛偿其家之请。
后来,上书告我的谋反,被朱元璋以“枉法诬贤”、“蠹害”等罪名处死。我死后,其谋反“罪状”陆续被揭发,如派林贤下海招倭;派封绩称臣于元嗣君,请出兵为外应;令李存义说李善长谋逆;毒死刘基;收纳亡命等事。株连者达三万余人,一时社会风气急转直下。
前后延续达十年之久,明代史籍中关于我的案件记载多有矛盾,因此关于是否确实谋反,当时便有人怀疑,明代史学家郑晓、王世贞等皆持否定态度。在这场政治斗争和历史变迁的大背景下,我们见证了一个时代的兴衰,也见证了一种制度与人的冲突,最终导致的是中央集权体系的建立和加强。这一事件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影响,为研究中国古代政治体制提供了宝贵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