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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惟庸元朝算不算中国朝代的社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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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胡惟庸,凤阳府定远县(今属安徽)人。早年随朱元璋起兵,历任元帅府奏差、宁国主簿、知县、吉安通判、湖广佥事、太常少卿、太常卿等职。洪武三年,我被拜中书省参知政事。六年七月,我凭李善长推荐,任右丞相,约至十年进左丞相。位居百官之首。

随着权势的不断增大,我日益骄横跋扈,擅自决定官员人等的生杀升降。我先阅内外诸司奏章,对己不利者,辄匿不上报。大将军徐达对我不满,我曾在朱元璋处诬奏其奸行,但未能得逞。

我还千方百计地拉拢因犯法受朱元璋谴责的功臣,以图谋反。此外,我勾结中丞涂节、御史大夫陈宁等,使其在外收集军马。这一切引起朱元璋的极大注意。

我的子驰马于市,不幸坠死于车下。我杀挽车者,朱元璋大怒,将我抵死,不准以金帛偿其家之请。后来,被告发谋反,并因此被处死,其谋反“罪状”陆续被揭发,如派林贤下海招倭;派封绩称臣于元嗣君,请出兵为外应;令李存义说李善长谋逆等事。

这场案件震惊了整个社会,为肃清“逆党”,株连杀戮者达三万余人。前后延续达十年之久,这个事件使得明代史籍中关于我的记载多有矛盾,因此关于是否确实谋反,当时便有人怀疑,即明代史学家郑晓和王世贞等皆持否定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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