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朱常淓(1607—1646),安徽凤阳人,俗称小潞王,字中和,号敬一主人、敬一道人。明太祖朱元璋十世孙,潞简王朱翊镠第三子,是万历皇帝亲侄。在崇祯四十六年【1618】,我袭父潞王爵位,并在河南卫辉建立藩国。在位二十六年。崇祯十七年【1644年】明朝灭亡后,我流寓杭州。在清顺治二年【1645年】六月,当弘光政权覆灭后,我曾被推为监国,但仅几天后清军至杭州,我便投降并被押解至北京。第二年五月,被杀于北京。卒于四十岁。
在弘光元年的五月下旬,当清军渡江并俘虏弘光帝时,一群大臣请求我监国。我接受了这个职务,并在邹太后的命令下,在六月七日正式称监国。但我的统治时间很短暂,在十一日就与马士英等人的劝说下决定投降,而我的代表陈洪范则与清军进行和谈。当十四日的城失陷落之后,与其他藩王一起,我们被送往北京,最终在翌年的四月初九日遭到处决,以谋不轨之罪论处。
尽管我在政治上未能取得什么成就,但我是一名杰出的音乐家和书法家。我对绘画、音律和书法都有深厚的造诣。在《历代画史汇传》中,它评价我“善竹石”,而今,还有一块刻有我的“月外兰”石碑保存在卫辉市博物馆。
在音律方面,我尤其擅长制琴,并设计制作了一种名为“潞琴”的高质量乐器,每张琴都有编号。这使得它成为明朝后期极为珍贵的礼物之一,即崇祯皇帝赏赐给诸王的礼物。
此外,我还撰写了一部关于古代音律的专著《古音正宗》,共七册,其中包括自己创作及收集的50首古琴曲。此书由潞王府于崇祯七年刻印,使得这些作品得以流传至今。
总体来说,无疑是我对书法技艺下的最大投入。我所留下的许多手书石刻仍然保存着,从汲县知县将它们镶嵌于崇圣祠墙上开始,这些作品也因此得以幸存下来直到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