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举制度源起于隋朝的开皇七年。
2、在隋朝之前,中国古代官吏选拔体系各朝各代有所不同,但荐举任官制始终扮演着重要角色。魏晋南北朝实行“九品中正制”,世家大族控制乡举里选,使得仕途被他们垄断。评选士人和选拔官员时,强调士庶之间的差异以及门第高低,不仅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而且机构重叠,人力过剩导致了“官多民少,十羊九牧”,使得优秀人才难以被发现,“清干良才,百分无一”的现象日益严重。随着这些问题的积累,在隋炀帝统治期间,对此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最终废除了九品中正制,并创立了科举考试制度。
3、隋朝初期的科举考试是试点性的,它结合了地方荐举和中央考试。在587年的开皇七年,这一制度正式定型,每州每年推荐三名贡生到京城参加考试,其中成绩优异者能够获得秀才称号。而到了598年的十八年,则进一步细化为志行修谨和清平干济两科,由京师五品以上文武官员以及地方总管和刺史推荐考生参与。这一阶段虽然设立较为简单,但已经奠定了后来的发展基础。当隋炀帝即位后,他扩展并完善了这一制度,将其分成文才、武艺、品德和治能等十个方面,并且规定只要有一个方面表现突出,即可录用。此外,还特别设立进士科,以诗赋与策论作为考核标准。这标志着科举体制正式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