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举制的起源可追溯到隋朝,这一制度在那个时代被创立,标志着中国古代官吏选拔体系的一次重大变革。
2、在隋朝之前,中国历史上官员选拔的方式各有不同,但荐举任官制一直占据了重要的地位。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世家大族控制着乡举里选,从而垄断了仕途。在这个制度下,士人和庶民之间存在明显的分裂,并且门第高低也成了选拔人才的一个重要标准,使得“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现象司空见惯。此外,由于机构重叠和人员过多,“官多民少”、“十羊九牧”、“清干良才百分无一”的问题日益严重,这些都暴露了推荐制度中的积弊。隋朝建立后,它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最终废除了九品中正制,并创立了科举考试这一全新的选拔机制。
3、隋朝初期设立的科举考试是当时一种结合地方荐举与中央考试的一种新体制。开皇七年(587年),隋文帝就颁布了一项法令,每年各州都要推荐贡士三人入京参加考试,如果成绩优异,就可以获得秀才称号。而到了十八年(598年),则进一步完善为分科考试,当时仅有两科,即志行修谨和清平干济。这两个科目由五品以上京官以及地方总管和刺史共同推荐考生参加。在隋炀帝即位后,他对这一系统进行了扩展,将其改为包括文才、武艺、品德、治能等方面十个不同的科目,并规定由五品以上文武官员及地方长官共同参与荐引,同时要求只要考生有一技之长,即使只是一技之长,也应被录取并根据才能得到升迁。此外,还特别设立进士科,以诗赋和试策作为考核标准。这对于确立并发展起步不久的科举制度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