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大中(1575年12月15日—1625年8月28日),字孔时,号廓园,浙江嘉兴府嘉善县(今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人。自学成为生员,以高攀龙为师。家境贫寒,他却胸怀宽广。乡试中举后,因家人购置新衣被他烧掉,因为认为应保持清廉。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考取进士授官行人。他多次出使任事,不扰地方风俗。天启元年提拔工科给事中。在杨镐、李如桢案件上,他坚持正义,上疏力争,却遭到王德完等人的攻击,被责备皇帝。
第二年,与同僚周朝瑞等人共同上疏大学士沈纮,其言辞严厉,对于魏忠贤及客氏问题极为直面。此外,他还斥退不当的人选,如王绍徽,并且对国家抚恤制度进行了改革。
在吏科都给事中的职位上,魏大中坚守清廉,不受贿赂。他拒绝了地方官员的财物,并检举了一名企图贿赂他的官员。这一行动赢得了人们的尊敬和信赖,但也招来了许多敌人的嫉妒与陷害。
在一次公文审查过程中,由于汪文言的谗言,魏大中被诬陷接受杨镐、熊廷弼的贿赂,最终定罪受罚三千两金银,并假传圣旨逮捕下狱。但是真正原因是因参与反抗阉党势力的斗争,而非所谓“接受贿款”。
最终,在庄烈帝即位后,随着魏忠贤及其他阉党成员被杀害和平反昭雪的情况下,魏大中的冤屈才得到揭露。他与同样遭遇冤狱并死去的杨涟、左光斗、周朝瑞、袁化中、顾大章一起,被誉为“前六君子”,他们以其坚定的正义和勇敢而著称,是晚明政治史上的重要人物之一。
尽管身处艰难困苦之地,但魏大中的品格和行为一直保持着高洁,这些品质成为了他生命的一部分,也成为了历史留存下来的记忆。他所展现出的勇气和理想主义精神,无疑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一种力量,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关于如何在逆境里保持自身价值观念不动摇,以及如何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实现正义的一个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