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白居易苏东坡是如何买房的:一段古代房奴的艰辛生活
在现代社会,房地产问题成为了人们关注的话题之一。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许多人不得不面对买卖房屋的紧迫感。但是,我们是否应该认为只有现代人才会面临这样的困境?如果我们生活在古代,又是否需要为买房而烦恼?
两千九百多年前的一笔地产交易
要了解古代的地产市场,我们首先需要知道古代是否有过土地和房屋的交易。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房地产交易只是一种近期的事情,而售楼部、开发商、分期付款、货币购房、按揭等词汇都是近几十年才出现的。但实际情况远不止如此。
研究了大量关于古代房地产的问题专家李开周指出,现在所有现代现象都有其相应的情形在古代。根据考古实物和历史文献证据显示,在西周时就已经出现了土地交易,而到了战国时则有了房屋买卖。
在一件名为“盉”的西周青铜器上,就刻有一段与地产交易相关的铭文。这块铭文记载了一次公元前919年的农历三月份的事务,其中一个叫矩伯的人将一千三百亩土地抵押给裘卫,以换取价值一百串贝壳的小玩意儿,这些物品包括玉饰品、一件鹿皮披肩和带花纹围裙。这个记录被认为是目前发现最早的一宗不动产交换案例。
仅仅93年后,也就是周厉王三十二年的某个时候,还发生了一次类似的土地购买事件。这次记录描述的是周厉王购买了一片叫鬲从的人的地,并没有立即支付金钱,只是在未来的某个时间内承诺会照价支付。鬲从担心周厉王赖账,但 周厉王保证说,如果他赖账,他愿意接受天谴,即被流放。他还警告说:“若我欺骗你,那么让天神来惩罚我吧。”
尽管这块铭文并没有明确说明周厉王支付多少钱,但它表明当时除了存在土地抵押外,还有真实的地土买卖发生。而且,有人买有人卖,这意味着当时至少存在一些能够控制或影响市场价格的人士,他们可能就是最早期的心理预测者或投资者。
然而,在那个时代,没有像今天这样的大规模建设项目,因为主要还是以二手住宅为主,而且房屋往往不是通过市场购买而是自建或者由原业主出售给下一个业主,所以不存在所谓“开发商”这一概念。此外,从战国到清朝末期,中国在地权转移过程中基本上没有涉及到大规模商品化经营,因此也就没有现代意义上的专业化开发商。在隋唐时期倒是有些人专门进行铺位和建筑销售,但他们更多的是作为租赁方提供住宿服务,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开发商。
因此,当我们回顾白居易和苏东坡时代购置住宅的情况,可以看出那是一个充满挑战与艰辛但又充满智慧与创造力的世界,不同于现在我们的社会环境。但无论是在过去还是现在,为拥有自己的栖身之所,是每个人追求幸福生活的一个重要环节。而对于那些试图理解过去以及未来可能经历的问题,如今依然值得深思熟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