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对待贪污的官员,惩罚手段之严酷,是历代所罕见。开国皇帝朱元璋,曾经是从最底层走上皇位的人,他深知贪污的危害,因此在即位后,便想出了许多措施来防止和惩治贪官。这些措施包括严刑酷吏,如剥皮实草、凌迟、抽肠等,这些刑罚不仅残忍,而且能够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
然而,即便如此,明朝时期的贪污现象依然难以根除。这主要得益于官员的低微工资。当时的官僚制度使得官员们收入有限,不仅工资低,还要承担大量工作,导致他们需要通过招募佣人来分担工作,而这些佣人的工资则需要自己出钱支付。此外,官员还要养家糊口,他们家庭成员也需要生活保障。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知道贪污有严重后果,但为了生计而选择了违法行为,也许不是那么令人意外。
历史上确实存在一些不贪腐的清廉之士,但是他们过着怎样的生活呢?两袖清风虽然听起来很好,但在现实中能做到的人又有几多?面对饥饿与贫困,只求生存而非追求高尚,这也是人性的一种表现。而那些因贪腐被处死的人数也不胜枚举,比如郭桓案,就牵涉众多高级官员,其规模之大几乎与全国秋粮总数相当,因此一旦查处,便牵连了成千上万人。这样的悲剧发生了多少次,我们可以想象其规模之巨。
因此,可以说明朝中的很多官员不得不陷入这场似乎无法逃脱的地狱般循环:为了生计而迫于无奈地采取手段,以至于明朝成了一个必须犯错才能维持正常生活状态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