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是继秦朝之后的国家,西汉建国初,由于秦王朝的残暴统治,加上连年战争的破坏,社会经济凋敝,人民大量逃亡。汉初的人口,较之秦代大大减少,大城市人口剩下十分之二三。汉朝的所有制度都是在秦朝制度的基础上建立革新的,史称之为“汉承秦制”,而,汉朝又分为西汉和东汉。前面说了汉朝的制度是在秦朝的基础上制定的,那么,西漢與東漢實行監察制度有何不同?
两漢時期監察制度差異
首先我們先來看看兩漢時期監察機制:
监察系统——刺史体系:在武帝时实行的监察机制,全國分為十三州,每州派一名刺史進行監察,没有固定的居所,级别不高,但巡查時代表中央,可監察諸侯王和地方官吏。
到了東漢時监察权得到进一步加强,定期巡遊郡國、檢閱刑狱、考核官吏政績,上奏皇帝,有固定的居所,並開始掌握軍隊。
東漢末年改為「州牧」,成為州最高長官,是为了加強对地方控制的监察机制。
两漢时期监察机制评价:中国古代の监査機構起源於西周形成於戰國確立於西晉對維護封建統治秩序具有重要意義,也為後代封建統治者所借鑒。不過,這種封建的な監査機構本身就是由官僚體系組成的一部分,它無法根除官僚主義各種惡習,也無法脫離官方體系弊端限制,因此導致了這些負面影響(消極影響)。中國古代社會中的監査機構演變歷程從戰國至唐宋經歷了漫長時間,其中最著名的是魏晋南北 朝及隋唐時代,而我們現在探討的是它如何進一步發展到宋元明清以及現今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