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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浪漫简短情话崔寔的爱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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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末年,政论家崔寔以字称子真,别号台、元始,其人乃涿郡安平(今河北省安平区)之出。历任郎官及五原太守,并参与撰修本朝史籍《东观汉记》。他敢于直言时弊,主张改革。崔寔认为国家制度应随时代变化而调整,不应盲目追求前人的成见。他著有《政论》五卷,但全书散佚,只有部分内容载入《后汉书·崔某传》及《群书治要》中。此外,他另著有《四民月令》,但已佚失,只在《齐民要术》中存留片段。

在法制领域,崔寔持以下观点:首先,他认为“刑罚者,治乱之药石也;德教者,兴平之粱肉也”,即刑罚和德教的运用因时而异。在当时是乱世承继百王遗祸、遭遇厄运的混沌年代,用重刑来维护社会秩序。他赞赏汉宣帝采取严格的法律措施,使得社会得以安定;反对汉元帝过度依赖儒学,“多行宽政”,导致西汉王朝走向衰败。其次,他坚决反对频繁赦免罪犯。在东汉末年的政治环境下,由于统治阶级不断颁布赦令,以缓解社会矛盾与冲突,崔寔对此政策持强烈批判态度。他认为“赦以趣□,□以趣赦”,即频繁的赦免不仅不能阻止犯罪行为,还可能加剧犯罪率,因为人们轻易地犯错并逃脱责任,从而形成恶性循环:“两不得息”。因此,他主张不轻易发放赎罪令,最好间隔十年以上才进行一次大规模的宽恕。

标签: 商朝政治制度与变革